各单位:
《新疆大学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已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发布。根据《关于开展高校章程落实情况督查评估的通知》(新教传〔2016〕298号)文件精神,自治区教育厅定于10月上旬,对我校《章程》落实情况予以督查。为宣传、贯彻《章程》落实情况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理解《章程》的重大意义
认真学习宣传《章程》,是落实高校依法独立办学地位和办学自主权的必要内容;是促进高校科学发展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;是我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、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必然选择。全校师生员工要通过对学校《章程》的学习宣传,增强认同、凝聚共识,进一步树立主人翁意识、法治思维和改革意识,激发投身学校综合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不断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。
二、加强学习宣传,准确把握《章程》的精神实质
1.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、校报、广播、微信等媒介,深入宣传《章程》;加强与校外媒体的联系和合作,广泛宣传学校章程内容和依法治校的相关情况。
2.各院(部)、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师生员工学习讨论《章程》,通过中心组学习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、主题班会、社团活动、团日活动、座谈会、自学等多种形式,开展生动活泼、富有成效的学习活动,扩大师生对《章程》的知晓度和认同度,提升广大师生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参与度。
3.人事处要把《章程》作为教职员工入职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,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、党委研究生学生工作部要把《章程》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,建立《章程》的常态化学习机制。
三、联系工作实际,扎实推进《章程》的有效落实
1.高度重视,提高《章程》实施的自觉性和执行力。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加强对《章程》的学习领会,自觉贯彻落实《章程》中的各项规定,在学校内部形成自上而下自觉学习《章程》、遵守《章程》,依《章程》办事的新局面。
2.对照《章程》,不断完善我校制度体系建设。各单位要以《章程》为依据,充分发挥《章程》在学校办学中的重要作用,完善《章程》实施的配套机制;认真审视已出台文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,对相关制度、体制机制等进行梳理、清查和完善,使《章程》的原则和内容落实到各项具体制度规定中。
2016年9月29日